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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廣州鋼管廠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的公示
    發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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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部令第42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現將《廣州鋼管廠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方案》主要內容予以公示,具體公示內容如下。

    廣州鋼管廠地塊位于廣州市荔灣區山村橋梓大街15號,占地面積69528m2,地塊1958年之前為農用地;1958-1961主要用于鋼錠、鐵片、型鋼、機械、耐火材料生產,生產區域分布于地塊的西側以及中部區域;1962年起地塊逐步轉化為冷軋生產;至1964年完全轉變為專業化的冷軋帶鋼生產企業;直至2012年企業停止工業生產活動,期間經歷過生產車間變化和技術改造,但仍為冷軋帶鋼生產及其配套生產工藝,包括冷軋、退火、酸洗;2013年,地塊內大部分建筑被拆除,2015年外租給荔灣交警大隊用于違法違章車輛(電動車、摩托車及汽車)存放和辦公使用;20216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地塊內新建集裝箱式板房,使用時間約1個月。該地塊自2022年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后,未作開發利用,地塊內未有過生產經營活動。

    根據《廣州鋼管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廣州鋼管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場地內土壤受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烴(C10-C40)、PCB126、PCB169的污染,污染深度0~8.0m不等。根據《廣州鋼管廠地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變更)》,地塊內土壤存在污染,第一類用地區域污染因子為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石油烴(C10-C40)、PCB126、PCB169,風險管控和修復面積為14562 m2,修復深度在0-8m,修復土方量為33914m3。第二類用地區域污染因子為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PCB169,風險管控和修復面積為4872m2,修復深度在0-8m,修復土方量為8878m3。地塊內需風險管控和修復的污染土方量共計42792m3。

    20241月,受廣州建鑫嶸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中冶南方都市環保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技術人員編制了本項目的修復方案。修復方案主要結論有:

    1)地塊修復模式

    通過地塊修復實施條件分析,本地塊最終確定采用消除污染源的修復模式。

    2)修復技術篩選結果

    1)針對有機污染土壤,采用異位熱脫附技術進行修復;

    2)針對復合污染土壤,采用異位熱脫附+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進行修復。

    3)修復技術方案

    1對于地塊內單獨有機污染土壤,進行異位熱脫附修復,修復土方量為41552m3,土壤修復合格后場內回填。

    2)對于地塊內重金屬有機復合污染土壤,進行異位熱脫附修復,階段性效果評估通過后,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進行處置,修復土方量1240m3。

    3)對于污染建筑垃圾進行沖洗處理,沖洗干凈的建筑垃圾經效果評估合格后進行基坑回填,沖洗產生的污泥根據其污染類型按照污染土壤分類修復處理,建筑垃圾沖洗工程量預估約8558.4m3。

    4基坑涌水、污染建筑垃圾沖洗產生的廢水及污染土壤外運車輛沖洗產生的廢水和熱脫附過程產生廢水經混凝沉淀、石英砂過濾、高級氧化、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場內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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